见义勇为最美人物:沈星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原副营职参谋

沈星赞

美丽山河晴碧天,是谁守护百花妍。

英雄赴水忘娇女,烈士捐躯为少年。

壮举如碑千丈耸,英名不胫八方传。

缘何重义轻生死?责任沉沉扛在肩。

沈星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1981年6月生(舍生取义)
       牺牲前系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原副营职参谋
        主要事迹:
        2012年5月13日10 时许,山东省青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初一学生王鸿昊在南阳河畔游玩时不慎落水,被携女途经此地的沈星发现,立即跳入水中实施营救,不太习水性的沈星一次又一次地将王鸿昊往岸上推,但由于水深有3米多,河堤特别湿滑,再加上王鸿昊体重偏重,在一次又一次快要被推上岸时,又重新跌落水中。经多次奋力推举,在闻讯赶来的一名妇女和中年男子的协助下,终将落水学生营救上岸,但沈星因体力透支沉入水中。在军地共同搜救下,沈星于5月13日11 时15 分被救捞上岸,但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于5月13日14时50分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 31岁的宝贵生命。沈星的英雄壮举,感动了古城青州,感动了齐鲁三秦。追悼会当天,近 10 万群众自发沿途送别,大家赞誉沈星是“人民的好儿子、是部队的好军官”。
        沈星抢救落水少年壮烈牺牲后,团中央、全国青联追授沈星“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山东省追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二炮追授“热爱人民好军官”荣誉称号。沈星先后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十大责任公民”、“2012 中华儿女年度人物”、“第二届陕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第二炮兵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模范”。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和陕西省“2012 都市榜样•红榜”,荣获“凡人歌•山东十大凡人善举”人物特别奖、“2012 年度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新闻人物”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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